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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中专推门听课制度
作者:教务处来源:教务处发布时间:2015-09-06浏览:2194
文章摘要:新沂中专推门听课制度
新沂中专推门听课制度
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,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,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特制新沂中专推门听课制度:
1. 学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,要求教师要认真准备和上好每一堂课,迅速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。
2. 所有课堂一律开放,学校领导、教师无须事先招呼,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。经学校批准,学生家长、校外领导和老师也可进课堂听课。
3. 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,也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内容,改变教学策略。执教教师必须积极配合推门听课活动,不得故意安排自习或用其它方式抵制推诿。
4. 实行推门听课制度,要做到当天听课当天及时反馈,以便于提高课堂教学研究的成效性。反馈意见的宗旨是发现优点,指出不足,发现优点在前,指出不足在后。同时可适当听取学生的感受和意见,授课和听课教师要将反馈意见作好记录。
5. 建立“以学论教”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的模式。听课者着重关注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表现、情绪体验、过程参与、知识获得以及交流合作等方面。观察体会授课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如何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;如何有效地处理师生关系、如何有效地通过师生互动、生生互动使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能力。以欣赏、发展的眼光去听课、评课。
责任编辑:王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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