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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中专“听、评课”方案
作者:教务处来源:教务处发布时间:2016-09-06浏览:3358
文章摘要:新沂中专“听、评课”方案



新沂中专“听、评课”方案

 

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加大课堂教学的监控力度,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,确保课堂教学工作的务实与高效,根据校长室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1.推门听课:学校行政、中层干部、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。

2.预约听课:学校行政管理人员、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,确定听课时间、教学内容及形式等,进行听课、评课。

3.教研活动听课:根据学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,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。

4.公开课听课:学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、展示课、评比课等。

5.随堂听课的全体人员要按《新沂中等专业学校课堂教学评价》要求进行评价,给出分数,明确等级,A等级占20%,B、C等级占70%,D等级占10%;填写《听课记录》。

 

 


责任编辑:王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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